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宇宙星球 #64

64.由于木星居民以

64.由于木星居民以不同于我们地球居民的方式获得聪明,而且因他们的生活方式而具有不同的秉性,所以木星灵无法与地球灵长时间住在一起,而是要么避开,要么把他们打发走。有些气场可称作属灵的气场;这属灵气场不断从每个灵人那里发出,确切地说,溢出。它们从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活动,因而从生命本身流出。在来世,一切联系皆取决于这些气场。一致的气场照灵人的和谐程度而将他们联结起来;不一致的气场则照他们不和谐的程度而将他们分开。

来自木星的灵人和天使在巨人(即天堂)里面对应于思维的想象力,因而对应于内在部分的活动。而我们地球灵则对应于身体外在部分的各种功能;当这些试图掌权时,思维的活动或想象就无法从内在流入。这就是双方的生命气场之间产生冲突的原由。属灵气场,也就是生命的气场,从每个世人、灵人和天使那里流出并四溢,包围着他们(AC 4464, 5179, 7454)。它从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生命流出(AC 2489, 4464, 6206)。在来世,联结和分离都取决于这些气场(AC 6206, 9606, 9607, 10312)

属天的奥秘 #9470

9470.“母山羊毛

9470.“母山羊毛”表由此而来的良善,也就是说,来自相爱之良善的良善。“母山羊毛”之所以表示这种良善,是因为“母山羊”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纯真之良善(参看3519, 7840节);“羊毛”表示属于该良善的真理。然而,由于此处所表示的是良善,而非真理,所以原文其实没有说“母山羊毛”,只说“母山羊”,在其它地方也是这种情况,如下列出埃及记的经文:
  凡手艺精巧的妇女把所纺的蓝色、紫色、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和细麻都拿了来。凡有智慧心里受感的妇女就纺母山羊。(出埃及记35:25, 26)
  “纺母山羊”表示由母山羊毛所织成的东西。
  “羊毛”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,这真理本身是良善,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,如何西阿书:
  他们的母亲行了淫乱。她说,我要随从我所爱的,我的饼、水、羊毛、麻都是他们给的。因此,到了收割的时候,我必回来收回我的五谷,也必将我的羊毛和麻夺回来。(何西阿书2:5, 9)
  此处论述的是一个败坏的教会,它在此被称为“母亲”;经上所说的与她行淫乱的“所爱的”是指那些扭曲良善和真理的人;“饼和水”表示爱的内在良善和信的内在真理;“羊毛”和“麻”所表相同,不过是外在的。
  但以理书:
  我观看,直到宝座设立,上头坐着亘古常在者,祂的衣服洁白如雪,头发如纯净的羊毛。(但以理书7:9)
  这论及就一切信之真理而言已经荒废,然后又被主恢复的教会;“宝座设立”表示它已完全荒废;“亘古常在者”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,就是诸如存在于上古教会中的属天良善,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。在圣言中,属天良善被称为“亘古”,“洁白如雪”的衣服表示它的外在真理;“如纯净羊毛”的头发表示它的外在良善。类似的话出现在启示录:
 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。祂的头与发皆白,如白羊毛、如雪。(启示录1:13, 14)
  这种真理本身是良善,因为它是属天良善的外在形式;在这些经文中,“羊毛”也表示这种真理:
  大马色人就拿黑本酒和察哈尔羊毛与你交易。(以西结书27:18)
  以赛亚书:
  你们的罪虽像染过两次的,必变白如雪;虽红如朱红,必如羊毛。(以赛亚书1:18)
  由于亚伦的衣服代表诸如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,因而代表属于真理的属灵事物,所以他的“圣衣”是亚麻布,而不是羊毛制成的;因为“亚麻布”是指属灵真理,而“羊毛”是指属天真理,相比之下,这真理是良善。因此,经上在以西结书中说:
 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,他们进内院门必穿亚麻衣;羊毛必不临到他们身上。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裹头巾,腰穿细麻布裤子。(以西结书44:15, 17, 18)
  亚伦的衣服不是由羊毛,而是由亚麻布制成的,这一点从利未记(16:4, 32)清楚看出来。
  由此可见,“亚麻布”表示属灵真理,也就是信之良善的真理;而“羊毛”表示属天真理,也就是爱之良善的真理。由于那些被赋予后一种真理的人无法被赋予前一种真理,故经上规定不可穿羊毛、亚麻布搀杂做的衣服(申命记22:11)。属天之物和属灵之物之间就存在这种区别,这二者无法在同一个人里面在一起(参看9277节所引用的地方)。
  

属天的奥秘 #7778

7778.“凡在埃及

7778.“凡在埃及地头生的都必死”表那时与仁分离之信的诅咒。这从“死”和“头生的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死”是指诅咒(参看5407, 6119节);“头生的”是指教会的信,仁经由这信而来(352, 2435, 6344, 7035节)。但“埃及地头生的”是指无仁之信,如前所述(7766节)。
  至于无仁之信,还有更多要说的。无仁之信并非信,只是关于诸如构成信的那类事物的记忆知识。因为信之真理视仁为其最终目的,后来则从作为其最初目的的仁发出。由此明显可知,构成信的事物并不存在于那些没有仁的人身上;然而,众所周知,他们的确拥有信之真理的记忆知识。他们将这种记忆知识称为信。当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被他们用来支持虚假和邪恶时,他们就不再拥有信之真理和良善,因为这些真理和良善同意它们所服务的虚假和邪恶。事实上,这时,它们所支持的真正虚假和邪恶在它们里面可以看到。
  那些构成正信的事物向上看天堂和主;而那些构成与仁分离之信的事物则向下看,当它们支持邪恶和虚假时,则朝地狱观看。由此也明显可知,与仁分离之信并非信。由此可见,与仁分离之信的诅咒表示什么,即:这是信之被歪曲的真理和被玷污的良善的诅咒。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,它就不再是真理,而是虚假;当良善被玷污时,它就不再是良善,而是邪恶;信本身不再是由真理和良善构成,而是由虚假和邪恶构成的信,无论它外表看上去、听上去是什么样。此外,这是一个奥秘,每个人的信之品质都取决于他生活的品质。因此,如果他的生活是受诅咒的,那么他的信也是受诅咒的;因为当生活是邪恶的生活时,它就是虚假的信。事实的确如此,这一点在世上并不明显,但在来世是显而易见的。当那里的恶人被剥夺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时,隐藏在他们里面的虚假就从邪恶中露出来。
  一些恶人有一种信之真理是真理的信念;这种信念也被视为信。但它并不是信,因为它是由这个目的产生的,即:它可以作为获取利益、要职、名声的手段而进行服务。只要这些真理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进行服务,它们被爱就是为了邪恶的意图。但当不再以这种方式进行服务时,它们就被遗弃,甚至被视为虚假。“说服性信仰”(persuasive faith)这个术语就用来描述这种信念,它也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所表示的:
  当那日,必有许多人对我说,主啊,主啊,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,奉你的名赶鬼,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?我必向他们声明,我从来不认识你们,你们这些作恶的人,离开我去吧!(马太福音7:22-23)
  这种信也由五个愚拙的童女所拿的“没有油的灯”来表示,她们也说:“主啊,主啊,给我们开门。祂却回答说,我实在告诉你们,我不认识你们”(马太福音25:11-12);“灯”表示信之真理,“油”表示仁之良善;因此,“没有油的灯”表示没有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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